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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来了!
发布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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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初级(五级 ) 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 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向其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0745-3326220(县就业服务中心)